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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1579196738000
- 名称:关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中心区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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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中心区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7 09:45
一、制定背景
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燃放和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是我国传统文化习俗,但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均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集中时段、集中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还易引发重污染天气,因此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目标
严防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集合、齐抓共管”的原则,通过依法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区域和规范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严厉执法查处,公布举报热线,落实各项规范措施,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双鸭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黑气环发〔20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四、主要内容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中心区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等祭祀活动的公告》共六部分。第一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第二部分禁止焚烧冥纸等祭祀活动的区域和时间;第三部分管控和规范要求,具体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管控要求,焚烧冥币等祭祀品规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管控措施;第四部分加强宣传和引导;第五部违反公告的处罚措施;第六部分县区可参照执行和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