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贤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需要将《集贤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现将集贤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示。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分析研究医疗保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我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实现医疗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构建“医、患、管”三个环节同频共振的综合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职能优势,深挖涉嫌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把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宣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医疗保障日常稽核检查,追回医保基金共66.8万元,对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在社会上营造了广大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自觉知法、守法的监管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学习中,全局工作人员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程序作为重点内容,逐条逐句进行了通读,对《暂行条例》的解读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和交流,加深了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要求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我局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处理意见,检查记录如下:
1、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关于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双医联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仔细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组织稽核股工作人员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的抽查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10%。重点查看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未上墙、登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已责成药店立即整改,并依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作出扣分处罚。
2、全覆盖稽核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2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3号)文件要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覆盖稽核检查行动。稽核股聚焦落实医保协议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辖区内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日常稽核全覆盖。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8家、定点零售药店115家,已完成全覆盖检查100%。
3、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2号)、《关于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双医联发〔2022〕3 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并惩戒医保骗保问题和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22年5月11日,县医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抽查行动。此次抽查检查的医药机构分别为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黑龙江人民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鼎晨分店。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进销存管理不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凭证购买非医疗用品等问题,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会对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4、2022年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2022年6月集贤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我局坚持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部署落实、强力推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高潮,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对全县153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现12家医疗机构、89家零售药店存在违规问题,其中约谈1家、暂停协议5家、解除协议1家、公开曝光12家医疗机构、89家零售药店,追回或拒付违规医保基金16.65万元。要求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导致行政执法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我局将继续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修订考核办法,使考核标准更科学、更规范、更适用,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平稳有效运行。认真对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三)要突出实践实效,对照党的二十大明确的任务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完成今年各项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学习成效向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效转化,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集贤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2月22日
集贤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分析研究医疗保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我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实现医疗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构建“医、患、管”三个环节同频共振的综合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职能优势,深挖涉嫌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把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宣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医疗保障日常稽核检查,追回医保基金共66.8万元,对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在社会上营造了广大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自觉知法、守法的监管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学习中,全局工作人员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程序作为重点内容,逐条逐句进行了通读,对《暂行条例》的解读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和交流,加深了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要求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我局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处理意见,检查记录如下:
1、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关于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双医联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仔细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组织稽核股工作人员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的抽查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10%。重点查看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未上墙、登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已责成药店立即整改,并依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作出扣分处罚。
2、全覆盖稽核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2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3号)文件要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覆盖稽核检查行动。稽核股聚焦落实医保协议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辖区内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日常稽核全覆盖。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8家、定点零售药店115家,已完成全覆盖检查100%。
3、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双医保发〔2022〕2号)、《关于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双医联发〔2022〕3 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并惩戒医保骗保问题和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22年5月11日,县医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抽查行动。此次抽查检查的医药机构分别为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黑龙江人民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鼎晨分店。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进销存管理不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凭证购买非医疗用品等问题,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会对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4、2022年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2022年6月集贤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我局坚持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部署落实、强力推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高潮,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对全县153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现12家医疗机构、89家零售药店存在违规问题,其中约谈1家、暂停协议5家、解除协议1家、公开曝光12家医疗机构、89家零售药店,追回或拒付违规医保基金16.65万元。要求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导致行政执法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我局将继续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修订考核办法,使考核标准更科学、更规范、更适用,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平稳有效运行。认真对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三)要突出实践实效,对照党的二十大明确的任务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完成今年各项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学习成效向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效转化,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集贤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