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的通知》(黑卫疾控函[2019]99号)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现将集贤县2022年第三季度城市出厂水、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示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县疾控中心监测城市出厂水1份,为峰源自来水公司水样。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水样5份,分别为集贤县县社住宅5单401、学府雅苑1号4单701、园丁苑5号楼3单6库、福利镇卫生院、红源旅店。依据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1份城市出厂水、5份城市水龙头水水样的31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水质合格率100%,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2年第三季度,县疾控中心监测城市出厂水1份,为峰源自来水公司水样。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水样5份,分别为集贤县县社住宅5单401、学府雅苑1号4单701、园丁苑5号楼3单6库、福利镇卫生院、红源旅店。依据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1份城市出厂水、5份城市水龙头水水样的31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水质合格率100%,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集贤县第三季度公示水监测结果.zip
| d82e3c4a8ed9fd0b9b48b77b95bef235.zip (5.04 MB) |
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