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部分县区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不彻底;西丰镇新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建有西丰村村委会。饶河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饶河村有14户居民污水未有效治理;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个别居民仍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使用未防渗的旱厕
二、整改目标:彻底解决水源地内环境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整改措施:岭东区政府按要求组织人员拆除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未作防渗旱厕,更换具有防渗功能的移动式厕所;暂时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收集、转运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加大对二级保护区附近居民宣传和教育,使其摒弃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的陋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岭东区政府已按要求组织人员拆除寒葱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未作防渗旱厕,更换具有防渗功能的移动式厕所;暂时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收集、转运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加大对二级保护区附近居民宣传和教育,使其摒弃向路边沟渠倾倒生活污水的陋习其他县区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区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五、验收审核情况:验收完成,准予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4385737
九、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岭东区委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