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岭东区1600余户平房生活污水全部直排,最终进入安邦河。
二、整改目标:解决岭东区平房污水直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结束前,采取为平房区常驻居民配发污水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处理临时性措施,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结束前,采取为平房区常驻居民配发污水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处理临时性措施,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经调查,岭东区现剩余平房区居民共1619户,其中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种植户、养殖户、商服等共计1518户,截止2022年11月为暂未搬迁的常驻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制定平房区生活污水整改方案,建立了污水收集制度,常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桶已发放到位,环卫部门已按规定进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转运。
五、验收审核情况:验收完成,准予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4385737
九、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岭东区委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