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12/20 1.9w 阅读 213 点赞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岭东区1600余户平房生活污水全部直排,最终进入安邦河。

二、整改目标:解决岭东区平房污水直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结束前,采取为平房区常驻居民配发污水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处理临时性措施,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结束前,采取为平房区常驻居民配发污水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处理临时性措施,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经调查,岭东区现剩余平房区居民共1619户,其中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种植户、养殖户、商服等共计1518户,截止2022年11月为暂未搬迁的常驻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制定平房区生活污水整改方案,建立了污水收集制度,常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桶已发放到位,环卫部门已按规定进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转运。

五、验收审核情况:验收完成,准予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4385737

九、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岭东区委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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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