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6708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宝山区
- 发文日期:1585193121000
- 名称:《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内优化种植结构的通知》政策解读
- 文号:
- 主 题 词:政策解读
- 时效: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内优化种植结构的通知》政策解读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内优化种植结构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区有效保护农业备春耕初期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总河湖长1号令》以及市总河湖长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开展行动和存在问题。
宝山区各涉河单位开展了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河湖“清四乱”取得明显成效,但有些涉河单位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违法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以及监管不到位、非法围垦河湖、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
第二部分为管辖范围及职责义务。
按照不同层级河湖长管辖范围,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经常开展巡查,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乱占”河道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对河湖管理范围种植结构优化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机制,及时发布河湖管理范围内严禁种植高杆作物等行为的通告;对本地河湖管理范围内有证照土地分类指导,科学合理优化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因河湖施策,巩固“清四乱”成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