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市气象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1637190314000
- 名称:《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市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问:请简要介绍修订《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背景。
答:双鸭山市上一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于2016年11月发布。由于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单位名称改变、职责调整等原因,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捋顺机制,厘清职责。市气象局参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在市应急管理局的大力协助下,对照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请市政府印发。
问:新版《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主要有什么内容,较上一版有哪些改进?
答:新版《预案》属于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共9个部分。针对当地可能出现的暴雨、暴雪、台风、干旱、寒潮、大雾等气象灾害,制定了分部门、分灾种的应急响应措施,建立起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在应对入冬后的极端天气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经受住了实战考验,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问:实施新版《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哪些部门?
答:根据新版《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安全副市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管安全副市长任指挥长,协助主管安全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和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共24家,包括应急、气象、公安、财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生态、电力、通信等部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问:新版《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如何组织实施?
答:当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