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贤县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县司法局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黑文旅发[2022]95号)文件要求,集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省文旅厅制定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执行,现将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2: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集贤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08-16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022-08-16
附件2: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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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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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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