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集贤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集贤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请广大群众研究并提出意见,自本公告起30日内反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忠宇 电话:0469-4679088
附件:集贤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