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的通知》(黑卫疾控函〔2019〕99号)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现将集贤县2025年第三季度城市出厂水、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示如下:
2025年第三季度,集贤县疾控中心监测城市出厂水1份,为峰源自来水公司水样。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样5份,分别为集贤县建新中学食堂、集贤县金点包子铺(农丰新区)、集贤县中心酒厂、集贤县中升锅烙店、集贤县华夏丽都大酒店。依据GB/T757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对1份城市出厂水、5份城市水龙头水水样的35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水质合格率100%,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附件:1.集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2.黑龙江元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