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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内5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集贤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71分(满分10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二、集贤县晟州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75.5分 (满分10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三、集贤县鸿业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72.5分 (满分10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四、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万家福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83分 (满分10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五、双鸭山市建业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
评价得分:70分(满分10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政策公告栏
关于开展全县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6/03/26 5.3k 阅读 49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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