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拓宽我市人口普查监督渠道,增强人口普查工作实效,特设立举报电话: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6116308
尖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4244622
宝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4338024
四方台区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4340165
岭东区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2605088
饶河县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5626953
友谊县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5812009
集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4910234
宝清县人口普查办公室:0469-5419572
在人口普查期间,若发现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1、全市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擅自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2、社会人员冒充普查员入户非法获取居民信息;3、居民在我市居住至今没有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希望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反馈处理情况。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双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