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岭东区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公示公告 2022/08/22 1.2w 阅读 359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清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公告。 附件岭东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公示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岭东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公示Word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