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调整2023年度岭东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2023/12/31 1.7w 阅读 71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决定调整《岭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删减1项,调整后,2023年度岭东区人民政府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