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岭东区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 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2024/01/26 2.0w 阅读 369 点赞

为加强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现将岭东区统计局受理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渠道:0469-2605088

电子邮件举报渠道:ldqtjj@126.com

信函举报渠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227室(岭东区统计局),邮政编码:155100。

二、受理范围

对全区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举报须知

1、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岭东区统计局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岭东区统计工作的支持!

岭东区统计局

2024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