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友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 (第五号)

2020/02/01 7.3k 阅读 503 点赞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黑疫指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现将下列主要措施通告如下:

一、我县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蔓延,现对对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所在居民楼单元进行封闭管理,非本单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本单员人员除特别情况外,严禁外出。

二、严格落实片警、社区工作人员、疾控人员为综合小组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所在居民楼群单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指导与患者有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并严格做好日查询、日登记和答疑解惑、心理咨询工作。

三、全县居民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四、各小区物业委员会要组织有责任心、有号召力的居民,加强小区巡逻管控,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

五、友谊农场要严格落实管理区、作业站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六、在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住处设立醒目标识,明确居家医学人员观察起止时间,严禁其他人员出入,并设置流动检查人员和举报电话;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包保人,包保人要立即联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满14天后,经县疾控部门认定,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七、各村屯要在出入村口科学设置卡点,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并组织巡防,实行不间断巡防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八、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友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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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