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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集贤县秸秆综合利用中秸秆离田利用补助资金名单公示

2024/07/31 6.6k 阅读 420 点赞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缓解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集贤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秸联办发〔2023〕5号)要求,对集贤县秸秆离田利用进行补助,经各乡镇政府遴选推荐、现场核查、实地验收,现将拟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乡镇单位

验收吨数

补助方式(元/吨)

补助金额

(元)

1

集贤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6708.12

20

134162.4

2

集贤县福利镇人民政府

991.5

20

19830

3

集贤县集贤镇人民政府

2431.34

20

48626.8

4

集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1907.39

20

38147.8

5

集贤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2443.27

20

48865.4

6

集贤县腰屯乡人民政府

13575.19

20

271503.8

合计

28056.81

20

561136.2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集贤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集贤县农丰社区,公安局东侧,电话:0469-6182315)反映公示对象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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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