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24]51号)文件要求,明确堤防、水闸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规范开展运行管理工作,从责任落实、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巡查防守、险情处置、转移避险等环节,全过程落实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运行有人管,安全责任有人负。
附件:集贤县堤防、水闸责任人公示名单
集贤县水务局
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