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县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双政办发[2022]24号)工作要求,县政府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53件。经清理,其中保留43件(见附件1)、废止10件(见附件2)。
对于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继续执行;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集贤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9日
本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53件。经清理,其中保留43件(见附件1)、废止10件(见附件2)。
对于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继续执行;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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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