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双鸭山市2025年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安办发〔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灾害等级鉴定结果公告如下:
2024年9月聘请黑龙江科技大学相关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3.3056m3/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4644m3/min;鉴定结论为低瓦斯矿井。
升平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经矿内审批,专家评审,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正常涌水量300m3/h,最大涌水量350m3/h。
2018年6月至2023年10月,经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技术研究院、黑龙江科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鉴定8#、9#、16#、17#煤层及顶底板无冲击倾向性。
2011年1月至2023年7月,经黑龙江煤田地质测试中心、龙煤集团佳木斯瓦斯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鉴定5#、8#、9#、11#、16#、17#煤层为Ⅲ级不易自燃煤层,各煤层煤尘均具有爆炸性。
附件:1.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各煤层检测报告
2.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8#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2021
3.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9#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2018
4.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16#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2022
5.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17#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2021
6.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16#煤层自燃报告
7.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层瓦斯参数鉴定报告
8.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9.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任公司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集贤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