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集贤县8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十六届7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集贤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中共集贤县委员会办公室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