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岭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9号)

2020/04/20 1.9w 阅读 457 点赞

  目前我省口岸地区境外疫情输入压力剧增,针对疫情防控新的重大变化,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加强精准防控和规范处置,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重点人员精准管控

1.境外、国内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不含双鸭山市区域。境外、湖北省以及国内其它疫情重点地区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严格按照“看住人”+健康监测工作要求,落实“3+1”网格化包保管控措施。

2.境外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

3.国内高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的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4.国内中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的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特殊场所、特殊岗位(如养老机构、学校、监狱等场所)的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满足上述2、3、4条款的除外,按相应管控措施执行),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告。

6.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可疑症状的,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由120车转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二、继续实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严格管控

(一)严格疫情防控服务站的管控。

1.设置哈同高速集贤收费站、哈同高速双鸭山收费站、双鸭山火车站、佳木斯火车站(机场)4个疫情防控服务站。

2.各服务站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流动检查,按标准要求执行“扫码(龙江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

3.重点做好境外返岭东人员、湖北省、国内其它疫情重点地区来岭东或返岭东人员以及有症状人员的移交和处置工作。在保障货物运输“零阻碍”的同时,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二)严格居民小区(村屯)的管控

1.发挥社区(村屯)干部、小区物业、网格长、楼长“守门员作用”,切实守好小区门、村屯门,进入小区(村屯)必须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确认龙江健康码为绿色并测温合格的方可放行。

2.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村屯片区)实行为期14天的全封闭管理。在其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出入。对居住居民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

(三)严格医院和药店的管控

1.区人民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度,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发热门诊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进行收治隔离,其它医疗机构需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方可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2.医院发热门诊、小诊所、药店要发挥好“哨点”作用,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和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上报信息。

3.继续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不得更换。按照黑卫医函〔2020〕68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患者及陪护要先做核酸和抗体检测再住院治疗,未经核酸检测的不允许住院和转院(费用自理)。

4.住院期间,住院患者和陪护禁止离开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探视,确需探视要先做核酸和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四)严格重点场所的管控

1.对学校、商场、市场、超市、监狱、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防疫措施,落靠管控责任,坚决杜绝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对棋牌室、游艺厅、歌厅、舞厅、健身房、公共浴池、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暂缓开复工。

3.对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入住场所要加强监管,建立登记报告制度,各部门落实主体、监管、属地责任。    

4.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已恢复营业的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三、有关要求

1.一乡六办及森工系统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各单位加大行管、监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力度,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领导小组加大对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强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挥联防联控作用。 

2.广大群众要积极监督举报各种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维护防疫秩序。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3.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疫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集中、早治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均以本通告为准。


                岭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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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