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岭东区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全力打造“景秀山水、醉美岭东”,我区正在下大力气对城区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在道路两侧、居民小区栽植了大量树木花卉,并在滨水大道、兴东大道、惠民大街两侧人行道上摆放了花盆,栽种了鲜花。
但是,栽植的花卉苗木被偷盗的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花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花卉苗木主要包括:广场及主次干道、绿化带等范围内栽植的树木、花卉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园林树木以及盗窃城市景观设施及花卉苗木。
三、对盗窃、故意毁坏树木花草及城市公共设施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将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专人巡检巡查、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置,并向社会发布通报。
四、爱惜城市的一花一草一木,共同维护和打造我们美丽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岭东老百姓的共同心声,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对盗窃破坏花卉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积极制止和举报,对于举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5046902000 16646922777
特此通告。
岭东公安分局 岭东区城市执法大队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