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拟于10月5日在全区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
本轮核酸检测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未参加检测人员的岭东区常住居民实行“健康码”赋黄码管理,“黄码”人员限制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赋黄码的居民需要自费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码。
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核酸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区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疫情当前
仍有市民不配合防疫政策
不按时做核酸
对此
大庆市东湖公安分局零容忍
先后拘留了5人
9月8日,东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入户排查时发现,家住乘风八区的超市经营者庄某,以自己身体不好为由,自疫情以来没有做过一次核酸检测,而且擅自营业。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天。
9月10日,某快递公司快递员董某,在明知不做核酸检测违法的情况下,以忙为由,仍不按时做核酸检测,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9月10日,以“做核酸嗓子不舒服”为由,拒绝做核酸检测的居民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民警通过数据对比
发现辖区内两名大学毕业生
女大学毕业生方某,认为自己在家里不出门,没必要做核酸检测。
男大学生卢某,在东湖某口腔诊所实习,疫情期间还在社区当志愿者,不做核酸检测的理由只因为“懒得做”。
不按时做核酸检测,违法!
疫情期间,东湖公安分局民警通过敲门入户、数据笔对等“传统+科技”的方式,严查辖区内不按时检测核酸的违法行为。
不按时做核酸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时,鼓励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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