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生活(建筑)垃圾和渗滤液未得到全面治理,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管理存在盲区死角,垃圾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建筑垃圾,有效解决垃圾污染与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三、整改措施:规范运行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转运。将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全面及时覆土压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健全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对城区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进行深埋后复土压实。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85737
八、受理地址:岭东区博爱园高层办公区岭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岭东区委、区政府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