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护航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行稳致远,现将“靠企吃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有关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在设租寻租、套取挪用、亦官亦商、同业关联、违规用人、薪酬乱象、违规吃喝、公款旅游、送礼歪风、违规核销、损公肥私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宝山区财政局国资办投诉举报电话:0469-4322320,电话值守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信件举报:宝山区宝一路宝山区财政局国资办(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宝山区财政局) 邮编:155131。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以便核实处理。
2、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在专项整治期间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国有企业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编辑:杨文博
审核:王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