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友谊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02/01 3.9k 阅读 477 点赞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县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分举办主体全部承担重点人群排查工作,社会办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都要主动承担职责,对于来就诊的患者要详细询问疫区接触史,规范书写门诊病例,做好登记。对怀疑的病例,落实首诊负责制,必须立即接诊并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和管控,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我县人民医院和红兴隆管理局医院发热门诊地址及联系电话,随时咨询并指导患者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二、全县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退热、抗菌、抗病毒类处方药时要登记患者相关信息,发现所有有发热等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要给予佩戴口罩,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友谊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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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