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现将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除备勤车辆外,其他公车一律封存,封存车辆车钥匙上交单位办公室集中保管,备勤车辆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各部门、单位将备勤车辆信息(车辆单位,车牌号,用车时间,用车路线,用车事由)、公车封存信息(车辆单位,车牌号,封车时封车地点),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备人签字,向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
2、在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委将不定时抽查各部门、单位公车封存停驶情况。
3、在抽查中如发现报备封存车辆末按时间、地点存放,发现行驶,报备备勤车辆公车私用,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将通报并给予相关处理,严肃追究涉事单位和个人责任。
区纪委监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13555189997 18945771888
举报邮箱:ldqdfzfjds@163.com
岭东区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