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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07/10 1.5w 阅读 92 点赞

各取用水户: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在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包括非法私自打井、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或擅自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等河道内取水;开采矿产资源取排疏干水;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及时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已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计量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定或核定的;

(三)在自来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工程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临时取用地下水的;

(四)由于企业关停并不再使用的取水井,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不规范的;

(五)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二、排查范围

市区范围内所有取用水户(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经开区)。

三、排查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8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469-4275410,13351168333

邮箱:sysswjszjc@163.com

来访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39号市水务局(105室)

电话及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五、相关要求

1.取用水户可主动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自行将自身取水信息或举报违法违规取水信息备案至市水务局;

2.取用水户提供的信息应满足取排水检查(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3.取用水户报送信息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双鸭山市水务局

2024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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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