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双鸭山市岭东区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8/29 1.3w 阅读 76 点赞


双鸭山市岭东区关于启动防汛四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29-30日受东北冷涡及副高外围水 汽影响,我区有一次中到大雨天气过程,部分区域降雨量预计达到10~20毫米。

按照市防指相关工作部署,经区防指领导同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13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乡(街道)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转移避险等防范措施,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重点部位防范应对和抢险救援。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双鸭山市岭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事发河道的乡(街道)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由防汛指挥部发布四级应急响应指令。必要时,武装部要立即组织民兵、预备役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宣传部和政府信息中心要做好汛情发展和采取的抗洪抢险措施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情。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人员做好事发河道的乡(街道)防汛物资调拨工作。卫生健康局要指派医护人员参加对抢险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岭东、岭西交警大队要对事发河道的主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其他成员单位要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确保河道堤防不决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