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的通知》(黑卫疾控函[2019]99号)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现将集贤县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出厂水、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示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县疾控中心监测城市出厂水1份,为峰源自来水公司水样。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水样5份,分别为集贤县县建工小区5号2单501室、天水家园31号2单元401室、福盛家园6号2单601室、紫金花园11栋6单202室、园丁苑小区5号3单6号库。依据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1份城市出厂水、5份城市水龙头水水样的31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水质合格率100%,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3年第一季度,县疾控中心监测城市出厂水1份,为峰源自来水公司水样。监测城市水龙头水水样5份,分别为集贤县县建工小区5号2单501室、天水家园31号2单元401室、福盛家园6号2单601室、紫金花园11栋6单202室、园丁苑小区5号3单6号库。依据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1份城市出厂水、5份城市水龙头水水样的31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水质合格率100%,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集贤县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出厂水、水龙头水水质检测结果附件 (1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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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7日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