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集贤县升昌镇医疗垃圾堆存于无防渗措施的林地、耕地旁及自然坑塘内,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医疗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及处理行为,规范填写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防止违规处置和处理行为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集贤县升昌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了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由专人专车转运至集贤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再由佳木斯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2天到集贤县人民医院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共集贤县委员会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一、整改问题:集贤县升昌镇医疗垃圾堆存于无防渗措施的林地、耕地旁及自然坑塘内,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医疗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及处理行为,规范填写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防止违规处置和处理行为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集贤县升昌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了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由专人专车转运至集贤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再由佳木斯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2天到集贤县人民医院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共集贤县委员会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