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友谊县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清明节“四风”问题监督管理的公告

2020/03/30 1.3w 阅读 380 点赞

2020年清明将至,为统筹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全县党员干部要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公告如下 :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以及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活动‘’

二、严禁党员干部在林区、田野等野外易失火区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

三、严禁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清明聚餐聚会等活动;

四、严禁党员干部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

五、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情况;

六、严禁各级党组织敷衍塞责,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疫情蔓延或发生不良社会反响,如有发现,一律通报曝光、从严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倡导文明祭祀,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全县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469-5825000

举报信箱:380061222@qq.com

中共友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友谊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