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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集贤县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公告

2023/06/06 1.2w 阅读 60 点赞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村和谐稳定,依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休经济组织条例》、《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黑农厅规〔2020〕1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政规〔2019〕4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集贤县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广大群众有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请于6月13日前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才宇昊,联系电话:0469-2611156。

       附件:集贤县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征求意见稿(1).docx
7da1044baacde43785b5e0345afa22db.docx (38.64 KB)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