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古已有之。尧舜禹、夏商周,关于信息公开的记载不绝如缕。古人推行信息公开的着眼点,在于政府的执行力。国家政策必须让广大公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所知悉,才能得到执行,因此,自从有政府以来,就必定有信息公开,首先是政府需要信息公开,而不是老百姓逼着政府公开信息。这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道理和基础性逻辑。
人民领袖博览群书、博古通今,对于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高屋建瓴,对于信息公开的运用立意高远。党的十八大以来,4次中央全会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各类信息公开文件近七十件,其中有一些是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亲自审议通过的。规格之高、力度之大,纵向看在信息公开历史上前所未有,横向看在各行各业中也不多见。
总书记对于信息公开的思考和实践,并非始于党的十八大。择其要者,梳理如下。
上世纪七十年代,在陕西省延川县梁家河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通过让群众公开参与、公开评议的方法,解决了存在多年的救济粮分发容易闹矛盾的问题。
2001年9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总书记,主持制定《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为全国首创。这个暂行办法条文虽然不多,但所蕴含的理念站位很高,例如,提出了“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立法目的,提出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的立法原则,等等。这些理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深化,不仅没有过时,而是更加展现出其深邃性、科学性。
2009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时,对邓州市探索开展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出重要批示,“邓州工作法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加以完善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是以信息公开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实践。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四议两公开”写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最高党内法规。
2014年,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由此,几十亿计的公开案件信息项、1200余万场直播庭审、百亿级的在线观看人数……世界规模最大、推行最彻底的司法公开改革拉开帷幕。这是以信息公开提升司法质量的新探索、新实践。
2016年5月,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大政策公开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由此,政策发布解读,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政务公开功能定位逐步向正确方向聚焦。
2017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信息公开加强党的建设,是管党治党新创举,开世界党务公开制度化之先河。
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制度做了重构式修订,中国特色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逐步成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在伟大抗疫斗争中,总书记格外注重发挥信息公开重要作用,每次召开会议必讲信息公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中,“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被列为五大举措的第四项,与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构建全民参与严密防控体系等并列。这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功能作用成功应对重大挑战的光辉实践。
一路走来,总书记以信息公开提升政府执行力、推动政策落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基层治理、应对重大挑战的思考和实践取得丰硕成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新征程即将开启。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一个大有作为的时代。信息公开的中国实践,还将进一步探索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