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节后复工的开始,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对于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我区集中开展全区办公场所及公共场所消毒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公共场所、工业企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冷链食品经营场所、社区(村屯)等环境开展消毒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毒进行全面监管,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即查即改,将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二、开展范围
1、办公场所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餐饮、理发店等公共场所;
2、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
3、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村屯、社区);
4、教育机构;
5、医疗机构;
6、养老机构;
7、冷链食品存放、销售等流通场所。
三、责任分工
1、区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全区各领域消毒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2、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对本部门进行全面消毒,针对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要着重消毒,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3、各行管部门负责对本领域进行消毒工作监督检查,定期督促企业进行场所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消毒培训预计2月22日起开展,各行管部门与区疾控中心联系,确定培训时间及地点,并负责通知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2、企业行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预防性消毒监督检查工作,对清洁和消毒不合格的场所(企业),将依法依规停业整改。
3、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强化对各行各业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加强培训与科普宣传,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五、科学规范消毒
采取科学消毒措施,应当合理使用消毒剂。客运站、商超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要做好个人手卫生;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库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附件:1、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2、工业企业和施工建筑企业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3、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4、托幼机构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5、中小学校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6、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场所新冠肺炎消毒与个人防护要点
7、冷链食品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岭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