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增强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集贤县人大常委会将从2024年5月份对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后监督。被监督对象为: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宋福生;
2、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孙善波;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贾继仁;
4、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局长贺大文;
5、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郑义强;
6、县工业和信息科技局局长刘晓强;
7、县司法局局长孙立军;
8、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瑶;
9、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朱大成。
广大市民群众,如对以上9个部门负责人有意见建议,请拨打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电话:0469-6615009。
集贤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