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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1659565241000
- 名称: 关于《双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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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4 14:2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双鸭山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强市建设,制定《双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发〔2021〕1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科规〔20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十二条,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技项目五方面促进科技支撑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对获得省奖励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获得省奖励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获得省奖励的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相应奖励。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进行技术合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进行成果转化的成果持有人、获得省奖励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给予相应补助和奖励。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来我市工作的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按我市现行人才政策给予支持。
支持科技项目。对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联合引导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市签订立项合同的约定,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