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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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2024/06/18 3.9k 阅读 346 点赞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文件要求,集贤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集贤县自然资源局举行集贤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集贤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二、听证时间:拟于2024年7月16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三、听证地点:集贤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中厅会议室(如有变化,具体地点另行告知)。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集贤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包括集贤县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水利局、气象局、各乡镇政府代表等。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集贤县园地林地草地实际情况,对本次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提出建议。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2日。报名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集贤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中厅会议室报名。
    七、联系电话:0469-261282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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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