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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考(缓考)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2024/08/23 1.7w 阅读 53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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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考(缓考)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3 13:40

《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考(缓考)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指导意见》(黑教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中免考(缓考)政策进行补充通知。

一、起草背景

《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考(缓考)补充通知》(以下简称《免考、缓考补充通知》)是为了解决中学生在体育考试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以及提高教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而制定的政策。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在实际参加体育考试时可能面临一些问题(如身体残疾、长期患病、临时伤病等),导致他们不能正常参试,因此,《免考、缓考补充通知》的出台,可以为这部分学生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机会,确保他们在中考中有更为公正的评价。

二、起草依据

依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规〔2021〕3号)及《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双教体〔2021〕148号)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全市初中阶段学生

四、工作任务

1、依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规〔2021〕3号)、《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双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考(缓考)补充通知》对各学校申报的免考材料进行初审。

2、材料初审后遴选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复审。

3、专家复审后对部分需要现场复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在三甲医院开展)。

4、召开局班子会议讨论符合免考(缓考)政策的学生名册确定符合政策人员。

5、公示符合免考(缓考)政策的学生名册。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