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疫情防控督查监察组于10月30日、31日,对辖区内社区(村)、“九小场所”、医疗机构、药店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中发现部分主体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岭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公告要求,对违反防控规定的主体做出如下处理:1、对人民康泰药店、孙玉彦牙齿美容、惠民社区移动营业厅做出立即暂停营业处理,经行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2、对东兴村卫生室、东兴村卫生所、四季缘发艺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于10月31日起禁止营业处理。按照岭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要求,督查监察组将持续对重点场所、市场主体开展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全区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举报违反防控规定的主体,共同筑牢疫情安全防线。
举报电话:0469-4476088
岭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